第九二七章 妖庭刑堂(2/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非常不错。  

但是,妖族的迷幻天魔狐却…却一个也无了。  

“当年得雪舞大人厚爱,公羊三从不敢忘。”  

房中的诸人,一下子都沉默了下来。  

“我和小贝没有见过雪舞前辈,不过,我们知道她,她是白萌萌的老祖宗,是我们师父非常尊敬的人。”  

敖象打量大人们的神色,“前辈,您可能不知道,雪舞前辈身陨多年,一直以魂体把血魔牢牢困在血禁之地。  

血魔是什么人,您应该是知道的吧?”  

公羊三严肃起来,“自然!”那是个只要见血,就能让你马上死的人。  

曾经,佐蒙人来袭,仙盟那边还给了大量宝物,想要请他对付佐蒙人,结果,人家的自愈之体太厉害,他没在佐蒙人身上弄到好,反而在战场上收割他们自己人的性命,成了助纣为伥之人。  

这也是后来,大家那么防范美魂王的主因。  

“他…没被镇于托天庙吗?”  

“托天庙被人打坏了,一个完整的屋顶都没有,血魔从一开始,就逃出了托天庙。”  

什么?  

哪怕汲古夫妇都面容严肃起来。  

血魔不同于其他魔头,一旦让他祸乱出去,天渊七界…可真的危险了。  

当年的托天庙大战,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连血魔都能逃了?  

“雪舞前辈有跟你们说,当年大战的细节吗?”  

“没!”  

敖象摇头,“我师父在血禁之地,见到血魔,见到雪舞前辈的时候,那里还有很多托天庙前辈们的白骨,那些前辈都陨落了,但是,他们一灵不灭,陪同雪舞前辈,把血魔困在了血禁之地。  

终他一生,都没能踏出血禁之地。”  

大家的心头莫名的都有种酸酸、钝钝的难受。  

“公羊前辈说得了雪舞前辈的厚爱,是指您继她之后,执掌了妖族的刑堂吧?”  

踏雪都跟他们说了,妖族的刑堂乱得很。  

不讲证据,凭交情,凭人情,凭想当然办案的太多。  

妖族所谓的刑堂,现在十年都接不到一件案子。  

能接的,都是那些大佬小娃吵架打架的案子。  

具体说,那根本就能叫案子,就是让他们刑堂过去当和事佬的。  

而且,是哄人的和事佬。  

敖象记得昨天师父的震惊和痛心,“说句真心话,您真不配她的厚爱。”  

雪舞前辈下界,留在刑堂的迷幻天魔狐前辈还有三位呢。  

但他们现在在哪呢?  

妖庭已经没有迷幻天魔狐了。  

还说得人厚爱,从不敢忘?  

这所谓的不敢忘,是把恩人的同族、后人照顾没了吗?  

这算照顾吗?  

简直比无相界的妖庭照顾他和小贝还要糟糕。  

“她是个顶天立地,绝不后退的人,前辈…身为妖族刑堂堂主,却一再对自己的手下妥协,雪舞前辈若是知道了,一定会觉得她识人不明的。”  

公羊三被小家伙有理有据的打脸,还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  

敖象说的不对吗?  

他说的对,太对了。  

他是怎么一步步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又是怎么一步步把当年非常好的刑堂,带到再也爬不起来的深渊?  

公羊三抹了一把老脸,“你说的对。”  

他错了,但是,有些错,也是迫不得已。  

就像仙界早前对佐蒙人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一般,妖庭…各方势力混杂,再加上妖族本就是弱肉强食的地界。  

连陨了两位半圣,又一下子走了那么多妖皇,当时妖庭还剩下的…  

公羊三慢慢定下心绪,“我错了,我认,我现在来仙盟,就是想把曾经的错,再挽回一点来。”  

当年,童媛他们的修为都不高,又失了大人保护。  

他尽了自己的力量,奈何…  

“敖象、小贝,我可以邀请你们加入妖族的刑堂吗?”  

什么?  

敖象和小贝对视了一眼。  

他们家管事的人特别特别多。  

师弟师妹们,一个比一个厉害,不管扔到哪,都能混得风生水起。  

但他们…  

他们还从来没真正具体的管过事呢。  

“爹、娘,我可以加入刑堂吗?”  

小贝看向爹娘,然后又替敖象看向敖桐姨,“我和敖象没遇到师父之前,吃过很多苦,我们想亲手抓到那个偷了我们的大坏蛋。”  

不管是敖桐还是汲古夫妇,看着两个特别认真的孩子,都升不起拒绝的理由。  

“去吧!我们做你们的后盾。”  

“对,有我们在呢。”  

谁再敢欺负他们的孩儿,弄死他。  

汲古眼中闪过一抹戾气,“公羊堂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家三口,都可以是敖象手中秘密的兵。”  

重回刑堂,陆灵蹊原本想去见见鲁堂主,问问他,是不是把她卖了,却没想他居然不在家。  

他不在家也就算了,连长史飞南也不在。  

这两个家伙,不是心虚,特意躲了她,便是…去干什么大事了。  

果然!  

听着刑堂也敲响的报喜钟,陆灵蹊肚里原有的那点气,也消了差不多大半。  

如果真是因为卖她,而连着打了这么多胜仗,那就卖吧!  

能卖她,那是人家的本事。  

陆灵蹊反思自己,觉得主要还是因为她太不谨慎了。  

如果她能更谨慎一点,除了她自己卖自己,不论谁,都卖不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