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工商税变法-上(没有中只有下,下一章搞定)(3/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面这个比较简单明了,刘巴明确指出:如果是地方上关隘守军自己随意稍微修修路,然后巧立名目收买路钱,在新工商税法下是要被查处的,是不合法的。  

新的道路运河税,必须是朝廷审批过的、允许开建的基建工程,在建成后,才可以以“回收投资成本本息”为目的,收取过路费。  

换句话说,这个就类似于后世的“高速公路收费”了,只不过现在是以运河为主。尤其李素治理地方时,搞了那么多运河水利工程,这些都是朝廷审批过的,可以一直收过路费到回本。  

如果不是在朝廷备案过的工程,地方私下里稍微修一修就收买路钱,全部可以向本州的观察使举报,观察使会上报朝廷工部,由工部和观察使一起派人到地方核查。  

如果找观察使举报没用,那可以直接进京找刑部或者御史类的监察官,反正司法救济措施肯定是有的。  

把这些部分条款剖析完之后,所有与会的朝臣甚至都产生了一丝错觉:这新税法在运输税环节给百姓的让利尺度非常貌似大么,如此说来,后续的官营专榷和卖特许权,哪怕严苛一点,似乎也没那么难接受了。  

李司空和刘尚书,是真心要鼓励商业流通活动更加活跃一点,也是用心良苦。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