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苏格兰场的规则制定者(1/3)
伦敦刚刚下过一场淅淅沥沥的雨,阳光斜斜地照在车窗上,被湿润的玻璃折射得朦胧而美丽。
马车缓缓驶过格罗夫纳广场,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有咯吱咯吱的韵律。
亚瑟半倚在马车靠垫上,腿上摊开一本新书,深色封面上以镀金体写着书名——《阿尔罗伊的奇妙故事》。
这是《英国佬》七十二柱之一的本杰明·迪斯雷利为了新杂志《火花》呕心沥血打造的年度力作。
该怎么形容这部作品呢?
从故事结构上来说,这本书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冒险,针对那些热爱历史和冒险元素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不容错过的一部作品。
尤其是结合迪斯雷利即将参选的现实背景,为了获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你大可以想象他这回到底在新书上下了多大的力气。
虽然这本书出版后的社会评价仍是未知数,但是至少阿加雷斯已经率先为其打出了魔鬼评分9.0的超高评价。
实不相瞒,这家伙昨天就抱着这本书通宵达旦的阅读,翻来覆去的将这本书看了好几遍。
“我得说。这是近十年来,不,是近二十年来最令我感到兴奋的一次阅读体验。”阿加雷斯咂一口红酒,用那种熟悉的轻慢又油滑的口气评头论足道:“我承认我先前对小犹太有些偏见,但是他的这本新书让我对他大为改观。这本书写得比十八世纪的黑弥撒手册还要引人入胜,比拜伦勋爵的自传还要充满幻想,比我在人间阅尽的政客自恋症合集还要文学。”
他扬起眉毛,用指节轻轻敲打着书的封面:“阿尔罗伊,王之子、大卫王的后裔、逃犯、先知、情圣、末世弥赛亚,试问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能吸引读者的?”
语罢,他又转向始终不搭理他的亚瑟,看那架势就像是在认真的准备一场地狱公爵级的书籍推荐会。
“如果你是一名身世高贵但财力堪忧的青少年,如果你在政治上找不到存在感,如果你在恋爱上无法保持专一,如果你在宗教上既不虔诚又不彻底,那这本书就是为你写的。”
阿加雷斯盛情难却,但亚瑟的反应却极为冷淡,他一边翻页,一边轻声念道:“阿加雷斯…”
“怎么?你也觉得我说的对?”红魔鬼兴冲冲的搭腔。
“从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早上,你一直在我耳边没完没了的嗡嗡嗡。如果不是一睁眼看见的是你,我还以为家里进了巴尔的苍蝇。”
阿加雷斯闻言,眉头猛地一横。
通常而言,这是他即将发怒的前兆。
但是今天,他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像往常那样,用200多种亚瑟听得懂或听不懂的语言攻击这个心黑手狠的约克小子,反倒是相当和气的劝解道:“亚瑟,说真的,这本书的副标题应该交给我来写,或者至少得让我写一段推荐语。你听听这段怎么样,一场关于身份、信仰与彻底搞砸一切的热烈尝试。阿尔罗伊像圣保罗一样启程,像所罗门一样迷恋奢华,最后像个普通英格兰议员一样在议会表决中失了票。”
亚瑟合上书本,轻轻摇了摇头:“太平了。”
“那这段呢?”阿加雷斯又清了清嗓子:“阅读此书的体验就像在地中海坐船遇上风暴:你知道它要翻,但还是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亚瑟略一撇嘴:“作为副标题不知所谓,作为推荐语又好像连这本书都没认真读过。”
阿加雷斯瞪大了眼睛,他的鼻子简直都快顶进了亚瑟的眼窝里:“亚瑟,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你知道能得我一句点评,这在地狱究竟是多么大的荣幸吗?你要是觉得自己很有品味,很会起名,那你倒是起个比我强的啊!”
“这有什么难的?”已经干了好几年出版业的亚瑟信手拈来:“《阿尔罗伊的奇幻之旅,或如何在叙利亚沙漠谈恋爱并同时躲避圣战者》、《阿尔罗伊:如何在卡巴拉圣地开展一场失败的创业项目》、《犹太王子养成手册:从逃亡到登基只需三步,第四步是完蛋》、《我的军队、我的恋人、还有那根直到故事最后我也没搞懂是干什么用的权杖》…”
语罢,他还竖起食指点评道:“顺带一提,由于本书故事线涉及重夺所罗门王的权杖,所以尤其受到某些魔鬼的特别欣赏。”
眼见着阿加雷斯的头顶都开始冒烟了,亚瑟又猛地话锋一转:“但是不得不说,虽然这本书有着或这或那的缺点,本杰明喜欢在里写自传的毛病也没改掉,但起码这一次他写自传的方式比《青年公爵》和《康塔里尼·弗莱明》委婉多了。”
阿加雷斯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下了性子,虽然他很不满亚瑟先前的言论,但是本着魔鬼一贯的高超文学素养,他必须得承认亚瑟是对的。
总得来说,迪斯雷利的写书风格和他的穿着打扮一样臭屁,一翻开书本,绿裤衩红马甲的形象便扑面而来。
就拿《康塔里尼·弗莱明》这本书举例吧。
这本书与其说是,倒不如说是迪斯雷利给自己写的一份过度装饰的人生备忘录,最多附带了一点幻想文学的外壳。
主角康塔里尼出身高贵,从小郁郁寡欢,五岁就开始思考人生的本质,十岁开始写诗,十五岁发表文集,十八岁时痛恨世人不理解他。接着,他上了大学,发表了一堆惊世骇俗的政治观点,然后,毫无悬念的,被学校开除了。
之后,他父亲建议他干点正事,于是他就
马车缓缓驶过格罗夫纳广场,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有咯吱咯吱的韵律。
亚瑟半倚在马车靠垫上,腿上摊开一本新书,深色封面上以镀金体写着书名——《阿尔罗伊的奇妙故事》。
这是《英国佬》七十二柱之一的本杰明·迪斯雷利为了新杂志《火花》呕心沥血打造的年度力作。
该怎么形容这部作品呢?
从故事结构上来说,这本书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冒险,针对那些热爱历史和冒险元素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不容错过的一部作品。
尤其是结合迪斯雷利即将参选的现实背景,为了获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你大可以想象他这回到底在新书上下了多大的力气。
虽然这本书出版后的社会评价仍是未知数,但是至少阿加雷斯已经率先为其打出了魔鬼评分9.0的超高评价。
实不相瞒,这家伙昨天就抱着这本书通宵达旦的阅读,翻来覆去的将这本书看了好几遍。
“我得说。这是近十年来,不,是近二十年来最令我感到兴奋的一次阅读体验。”阿加雷斯咂一口红酒,用那种熟悉的轻慢又油滑的口气评头论足道:“我承认我先前对小犹太有些偏见,但是他的这本新书让我对他大为改观。这本书写得比十八世纪的黑弥撒手册还要引人入胜,比拜伦勋爵的自传还要充满幻想,比我在人间阅尽的政客自恋症合集还要文学。”
他扬起眉毛,用指节轻轻敲打着书的封面:“阿尔罗伊,王之子、大卫王的后裔、逃犯、先知、情圣、末世弥赛亚,试问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能吸引读者的?”
语罢,他又转向始终不搭理他的亚瑟,看那架势就像是在认真的准备一场地狱公爵级的书籍推荐会。
“如果你是一名身世高贵但财力堪忧的青少年,如果你在政治上找不到存在感,如果你在恋爱上无法保持专一,如果你在宗教上既不虔诚又不彻底,那这本书就是为你写的。”
阿加雷斯盛情难却,但亚瑟的反应却极为冷淡,他一边翻页,一边轻声念道:“阿加雷斯…”
“怎么?你也觉得我说的对?”红魔鬼兴冲冲的搭腔。
“从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早上,你一直在我耳边没完没了的嗡嗡嗡。如果不是一睁眼看见的是你,我还以为家里进了巴尔的苍蝇。”
阿加雷斯闻言,眉头猛地一横。
通常而言,这是他即将发怒的前兆。
但是今天,他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像往常那样,用200多种亚瑟听得懂或听不懂的语言攻击这个心黑手狠的约克小子,反倒是相当和气的劝解道:“亚瑟,说真的,这本书的副标题应该交给我来写,或者至少得让我写一段推荐语。你听听这段怎么样,一场关于身份、信仰与彻底搞砸一切的热烈尝试。阿尔罗伊像圣保罗一样启程,像所罗门一样迷恋奢华,最后像个普通英格兰议员一样在议会表决中失了票。”
亚瑟合上书本,轻轻摇了摇头:“太平了。”
“那这段呢?”阿加雷斯又清了清嗓子:“阅读此书的体验就像在地中海坐船遇上风暴:你知道它要翻,但还是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亚瑟略一撇嘴:“作为副标题不知所谓,作为推荐语又好像连这本书都没认真读过。”
阿加雷斯瞪大了眼睛,他的鼻子简直都快顶进了亚瑟的眼窝里:“亚瑟,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你知道能得我一句点评,这在地狱究竟是多么大的荣幸吗?你要是觉得自己很有品味,很会起名,那你倒是起个比我强的啊!”
“这有什么难的?”已经干了好几年出版业的亚瑟信手拈来:“《阿尔罗伊的奇幻之旅,或如何在叙利亚沙漠谈恋爱并同时躲避圣战者》、《阿尔罗伊:如何在卡巴拉圣地开展一场失败的创业项目》、《犹太王子养成手册:从逃亡到登基只需三步,第四步是完蛋》、《我的军队、我的恋人、还有那根直到故事最后我也没搞懂是干什么用的权杖》…”
语罢,他还竖起食指点评道:“顺带一提,由于本书故事线涉及重夺所罗门王的权杖,所以尤其受到某些魔鬼的特别欣赏。”
眼见着阿加雷斯的头顶都开始冒烟了,亚瑟又猛地话锋一转:“但是不得不说,虽然这本书有着或这或那的缺点,本杰明喜欢在里写自传的毛病也没改掉,但起码这一次他写自传的方式比《青年公爵》和《康塔里尼·弗莱明》委婉多了。”
阿加雷斯听到这里,也终于耐下了性子,虽然他很不满亚瑟先前的言论,但是本着魔鬼一贯的高超文学素养,他必须得承认亚瑟是对的。
总得来说,迪斯雷利的写书风格和他的穿着打扮一样臭屁,一翻开书本,绿裤衩红马甲的形象便扑面而来。
就拿《康塔里尼·弗莱明》这本书举例吧。
这本书与其说是,倒不如说是迪斯雷利给自己写的一份过度装饰的人生备忘录,最多附带了一点幻想文学的外壳。
主角康塔里尼出身高贵,从小郁郁寡欢,五岁就开始思考人生的本质,十岁开始写诗,十五岁发表文集,十八岁时痛恨世人不理解他。接着,他上了大学,发表了一堆惊世骇俗的政治观点,然后,毫无悬念的,被学校开除了。
之后,他父亲建议他干点正事,于是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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