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陷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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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可以通知你们学校和大使馆,你也可以要求请律师。”  

华真行:“那就请您通知吧,告诉他们我遇到了什么事。你只需要回答我刚才的问题,我说的是不是实话?”  

小金警官:“什么是不是实话?你是否故意伤人,我还不清楚。其他的事,你是不是想好了?”  

华真行:“我已经想好了!”  

华真行可是个好学的孩子,来到东国后,已熟读《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看了很多案例。  

今天有两人受伤只是个“意外”,伤情鉴定还没出来,先不必谈故意伤害,只说“耍流氓”这回事。  

像这种案子,最令人头疼的就是证据,因为都来自于当事人的口述,又没有其他的证据坐实。所以对警方来说,最省事的做法就是拿到当事人的亲口供认。  

说是写一份检查、尽量轻描淡写地认个错就能结案,其实检查本身就是当事人的供认,定了性之后便好办了,无非是根据规定进行处罚而已。  

有很多不明就理的无辜者,就是吃了这个亏,甚至是被误导了。  

比如有人走在路上被人诬陷耍流氓,闹到了派出所,心想写个书面检查,认个错、道个歉,只说自己是不小心碰着对方什么部位也就算了,别再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  

但是只要这么做了,一般情况下,至少行政拘留五天起。  

这里有个陷阱,假如不是专业律师,则很难不掉进去。就是警察这么说的时候,都是尽量以大事化小的语气,告诉当事人写份书面检查就可以结案了。  

这是实话,但只是半截实话。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也没有精力纠缠,都选择了息事宁人,不过是写份检查而已,反正从小在学校里也写惯了检查,写完了还得赶紧去上班呢!  

但警察往往不会提前说,这和普通的而检查性质完全不同,而是执法机关的处罚依据,写完检查就出不去了。  

有人肯定会很纳闷,为什么会这样?  

站在警方的角度,很多时候这也是一种自然的处理方式,或者说无奈之举,因为成天碰到的各种破人破事太多了,警官也不知道谁是不是好人。  

比如这大半夜的,谁愿意没完没了的加班扯皮?基层警力很紧张,基层警察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能用最省事的方式结案,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标。  

并不是所有的警官都有坏心眼,实际上大部分警官也都是普通人,可能就是因为工作中这一招好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路径依赖。  

像今天这种情况又比较特殊,马政委有过暗示,要小金警官把证据坐实,总之是不能放华真行走,非得把人拘进去不可。  

华真行当然知道其中关窍,所以场面就这么僵持住了。小金警官没有动手搞刑讯,可是逼供的嫌疑也有,至少有语言上的暗示与威胁。  

但是后来,小金多少也琢磨出这件事的味道了,他的内心中是不想那么做的,最后那句话,等于是在提醒华真行该怎么办了。  

很多人都不希望这种破事被闹到学校或单位去,那样也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社死。所以小金警官强调,假如华真行不写检讨就要通知学校。  

像这种事情,按照学校纪律弄不好会被开除,他得珍惜来之不易的留学机会。华真行则表示,警方想通知学校那就通知吧。  

其实小金警官没打算通知学校,因为根本没证据证明华真行有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顶多二十四小时就得放人,他代表派出所通知学校又能说什么?  

其实华真行还有一个选择,他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聘请律师,但如果他本人不主张这个权利,警方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提醒。  

小金警官却提醒华真行了,不是真要通知学校的意思。他在暗示,华真行就算自己找不到律师,至少也要通知外面能帮到他的人,一个人在派出所里太被动了。  

华真行居然没有接这个茬,又说道:“很抱歉,金警官,我知道你也是无辜被牵连进来的,回头还会因此丢了公职。  

其实我刚才说的那些证据,到明天早上就无所谓了,也用不着再去调查。  

不要担心,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份新工作。假如你想换个地方当警察,我还可以帮你解决住房和家属工作,但是你得做一件事。  

将来上级调查的时候,请你如实说明情况,重点是马政委今天对你说了什么!”  

小金警官已经问到了后半夜,时而循循善诱,时而严声厉色。审讯室里的灯光很亮,而且直对着华真行的脸。  

在这种情况下被问讯轰炸了这么长时间,照说华真行应该已经很疲惫了,思路都会变得混乱,但他还很清醒,反倒是小金警官累了。  

小金警官闻言吃了一惊,以为自己太疲倦了出现了幻觉,因为华真行的声音是直接在耳中响起的,他却没看见华真行开口说话。  

华真行此时又开口道:“金警官,请你放心,我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小金警官决定不再问了,把华真行送到派出所拘留室中过夜。华真行的到来,还吵醒了拘留室中另外四名室友。  

这四个人都是昨晚刚抓进来的,一个惯偷、一个酒驾、两个嫖娼的。并没有发生传说中被欺负的情节,四位室友还好奇地问华真行是怎么进来的?  

华真行如实介绍了情况,把那几人都给逗乐了。天亮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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