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城管该打(1/2)
盯着眼前这个女人,若霓有种说不出的眼熟,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可这种长得男不男,女不女的女人,若霓却又不记得在什么场合见过,只是那种违和感让若霓浑身不自在。
不仅是若霓,采莎看得也很不舒服,若霓那眼神还算正常,采莎那原本水汪汪的大眼睛这会儿都眯成了一条缝,很是怀疑地看着已换上女装的林寻。
就在这尴尬时刻,走路有些别扭的小谢走进了店里。
见有客人,拉得菊花都快合不拢的小谢就急忙笑脸相迎,并问道:“两位是想买点什么呢?”
若霓采莎转移视线之际,林寻就拿起那包内/衣往外走,并嗲里嗲气道:“我得回我姐姐那边了,她正等着我吃饭呢,下次再聊哦。”
“慢走哈!”
“真奇怪,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嘀咕着,若霓再次拿起那件,问道,“有没有36D的?”
“这款啊。”看了眼若霓那比大部分女人都来得胸围的胸,小谢皱眉道,“这款没有那么大的尺码,不过这款富贵红倒是有,花纹也极为接近,你应该喜欢的,而且还配有低腰内/裤。”
若霓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了文/胸上,所以就拉了拉往外瞄的采莎,问道:“你觉得这颜色怎么样?”
走出内/衣店,林寻就松了口气,要是小谢再不出现,他铁定暴/露,而要是若霓采莎知道他男扮女装,她们一定会胡思乱想,觉得他有异装癖或者想变成女人之类的。
对于变成女人,林寻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女人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如果已经被捅过,要装处还必须去医院补膜或者等到大姨妈来的时候和新男友开/房,而要在新婚之夜装处,岂不是必须算准大姨妈来的时间再结婚摆酒?或者关灯后将鸡血抹在下面?
而且呢,女人不能光膀子,不能随处嘘嘘,还要担心走路的时候被人奸了。
所以呢,还是做男人好一点,只是男人的义务实在是太多了,很多男人都会被各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
由此,林寻得出了结论,那就是不管做男做女其实有好处也有敝处。
得出这个结论,林寻脑海里就冒出一个非常新奇的想法,要是他能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切换,岂不是可以捞到很多好处?
比如,肚子饿了就变成漂亮的妹子去装可怜,相中妹子的男士绝对会请客吃饭。
再比如,这个男士想要开/房时,林寻就变成男的,让男士无洞可入?或者互爆/菊花?
林寻臆想之际,一个叼着烟的混混见前面那个“女人”长得如此妖/艳,走路还妞得如此有个性,这审美观有问题的混混就像看到了绝世美女般的瞪大眼睛,并在与林寻擦肩之际狠狠拍了下林寻屁/股。
从小到大,林寻哪里受过这种挑/逗,所以摘下高跟鞋的他就吼道:“草泥马!摸你妹的逼啊!信不信我用这高跟鞋把你敲缩阳了?”
听到如此纯正的男声,混混吓得烟都掉了,意识到碰到人/妖的他拔腿就跑,都像丢了魂儿一样。
“真好玩。”穿好高跟鞋,林寻就嘀咕道,“如果先勾/引他,再亮出和他一样的器官,他或许会被吓得这辈子都硬不起来了。”
林寻喊出声之际,听到老公声音的若霓就立马往外走,而当她意识到这个男声是从这女人身上发出的时,若霓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觉得这个女人那么眼熟了,原来是她们的老公!
“林寻!”
见若霓和采莎都跑了出来,意识到自己原形毕露的林寻转身就跑,跑出没几步的他嫌高跟鞋太碍事,他就两手拎着跑。
“别跑!给我站住!”
看着追向客人的两个妹子,小谢嘀咕道:“还以为又可以做成两笔生意,哎!”
“给我站住!”想搞清楚发生什么事的若霓也脱下了高跟鞋,很不淑女地狂奔着,可她的速度根本就比不上林寻,再加上车水马龙的,又不好使用水系魔法,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寻跑得越来越远。
采莎不是职业者,但她打小就经过爸爸的严格训练,所以看上去柔弱的她的体质其实比一般女孩子都要好,可她胸前的椰子长得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跑出千余米的她也渐渐跟不上林寻。
“快抓住前面那个男……女的!”采莎喊道。
这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冷漠,所以就算看到抢劫之类的,路人们也权当是在看热闹,压根就没有帮忙之意。
眼珠子一转,采莎就喊道:“快抓住他啊!他是城管假扮的!刚刚跑到我店里抢内/衣!扮女人的死变/态!”
城管在市民心中的地位不亚于倭寇,那些有在街上摆过摊的市民更是对之恨之入骨,所以知道那个女人其实是城管假扮的,还是男的,义愤填膺的市民就如潮水般涌向林寻。
要是林寻被抓住,衣服裙子都被扒了,那他绝对会在厦门和整个网络走红,所以为了不变成异装癖红人的林寻就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前跑,如同公牛般撞开三四个市民后就继续跑。
“抓住他!该死的城管!”
看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市民,林寻顿时觉得自己像是往瓮里跑的王八,不管怎么都没办法逃出去,而在这关键时刻,林寻看到了一个无比伟岸的身躯,那就是和迪蜜站在一块的李军,所以像是抓到救命稻草的林寻就立马奔了过去。
“元芳,此事你怎么看?”迪蜜问道。
“大人,此事太蹊跷了,不适合我们参合。”李军回应道。
“行,那就撤吧。”
见他们两个转身就走,仿佛一棍子被打入地狱的林寻就喊道:“李军!你是城
不仅是若霓,采莎看得也很不舒服,若霓那眼神还算正常,采莎那原本水汪汪的大眼睛这会儿都眯成了一条缝,很是怀疑地看着已换上女装的林寻。
就在这尴尬时刻,走路有些别扭的小谢走进了店里。
见有客人,拉得菊花都快合不拢的小谢就急忙笑脸相迎,并问道:“两位是想买点什么呢?”
若霓采莎转移视线之际,林寻就拿起那包内/衣往外走,并嗲里嗲气道:“我得回我姐姐那边了,她正等着我吃饭呢,下次再聊哦。”
“慢走哈!”
“真奇怪,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嘀咕着,若霓再次拿起那件,问道,“有没有36D的?”
“这款啊。”看了眼若霓那比大部分女人都来得胸围的胸,小谢皱眉道,“这款没有那么大的尺码,不过这款富贵红倒是有,花纹也极为接近,你应该喜欢的,而且还配有低腰内/裤。”
若霓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了文/胸上,所以就拉了拉往外瞄的采莎,问道:“你觉得这颜色怎么样?”
走出内/衣店,林寻就松了口气,要是小谢再不出现,他铁定暴/露,而要是若霓采莎知道他男扮女装,她们一定会胡思乱想,觉得他有异装癖或者想变成女人之类的。
对于变成女人,林寻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女人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如果已经被捅过,要装处还必须去医院补膜或者等到大姨妈来的时候和新男友开/房,而要在新婚之夜装处,岂不是必须算准大姨妈来的时间再结婚摆酒?或者关灯后将鸡血抹在下面?
而且呢,女人不能光膀子,不能随处嘘嘘,还要担心走路的时候被人奸了。
所以呢,还是做男人好一点,只是男人的义务实在是太多了,很多男人都会被各种压力压得喘不过气。
由此,林寻得出了结论,那就是不管做男做女其实有好处也有敝处。
得出这个结论,林寻脑海里就冒出一个非常新奇的想法,要是他能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切换,岂不是可以捞到很多好处?
比如,肚子饿了就变成漂亮的妹子去装可怜,相中妹子的男士绝对会请客吃饭。
再比如,这个男士想要开/房时,林寻就变成男的,让男士无洞可入?或者互爆/菊花?
林寻臆想之际,一个叼着烟的混混见前面那个“女人”长得如此妖/艳,走路还妞得如此有个性,这审美观有问题的混混就像看到了绝世美女般的瞪大眼睛,并在与林寻擦肩之际狠狠拍了下林寻屁/股。
从小到大,林寻哪里受过这种挑/逗,所以摘下高跟鞋的他就吼道:“草泥马!摸你妹的逼啊!信不信我用这高跟鞋把你敲缩阳了?”
听到如此纯正的男声,混混吓得烟都掉了,意识到碰到人/妖的他拔腿就跑,都像丢了魂儿一样。
“真好玩。”穿好高跟鞋,林寻就嘀咕道,“如果先勾/引他,再亮出和他一样的器官,他或许会被吓得这辈子都硬不起来了。”
林寻喊出声之际,听到老公声音的若霓就立马往外走,而当她意识到这个男声是从这女人身上发出的时,若霓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觉得这个女人那么眼熟了,原来是她们的老公!
“林寻!”
见若霓和采莎都跑了出来,意识到自己原形毕露的林寻转身就跑,跑出没几步的他嫌高跟鞋太碍事,他就两手拎着跑。
“别跑!给我站住!”
看着追向客人的两个妹子,小谢嘀咕道:“还以为又可以做成两笔生意,哎!”
“给我站住!”想搞清楚发生什么事的若霓也脱下了高跟鞋,很不淑女地狂奔着,可她的速度根本就比不上林寻,再加上车水马龙的,又不好使用水系魔法,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寻跑得越来越远。
采莎不是职业者,但她打小就经过爸爸的严格训练,所以看上去柔弱的她的体质其实比一般女孩子都要好,可她胸前的椰子长得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跑出千余米的她也渐渐跟不上林寻。
“快抓住前面那个男……女的!”采莎喊道。
这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冷漠,所以就算看到抢劫之类的,路人们也权当是在看热闹,压根就没有帮忙之意。
眼珠子一转,采莎就喊道:“快抓住他啊!他是城管假扮的!刚刚跑到我店里抢内/衣!扮女人的死变/态!”
城管在市民心中的地位不亚于倭寇,那些有在街上摆过摊的市民更是对之恨之入骨,所以知道那个女人其实是城管假扮的,还是男的,义愤填膺的市民就如潮水般涌向林寻。
要是林寻被抓住,衣服裙子都被扒了,那他绝对会在厦门和整个网络走红,所以为了不变成异装癖红人的林寻就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前跑,如同公牛般撞开三四个市民后就继续跑。
“抓住他!该死的城管!”
看着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市民,林寻顿时觉得自己像是往瓮里跑的王八,不管怎么都没办法逃出去,而在这关键时刻,林寻看到了一个无比伟岸的身躯,那就是和迪蜜站在一块的李军,所以像是抓到救命稻草的林寻就立马奔了过去。
“元芳,此事你怎么看?”迪蜜问道。
“大人,此事太蹊跷了,不适合我们参合。”李军回应道。
“行,那就撤吧。”
见他们两个转身就走,仿佛一棍子被打入地狱的林寻就喊道:“李军!你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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