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大佬B之死(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只砍一只手?  

陈浩南和山鸡面面相视,他们出道的时候,林耀已经退隐了。  

他们都不知道林耀的厉害,只是听过他的传说。  

传说这种东西嘛,谁也说不清真假。  

而且江湖是个容易将人遗忘的地方,所以在陈浩南和山鸡看来,林耀分明是在玩他们。  

“不行。”  

大佬B也表示了反对:“浩南和山鸡是跟我的,你想砍他们的手,和砍我的手有什么分别?”  

林耀眉头微皱:“大B,我已经给足你面子了,你还想怎么样?”  

“砍他们一条手就是不行,最多,最多...”  

大佬B想了半天,伸出了一根手指:“最多一根手指。”  

“不行。”  

这次换成林耀摇头了:“一根手指太简单了,我不能这样罢休,传出去兄弟们会说我不公道。”  

“只有一根手指,一条手臂肯定不行。”  

“我还是那句话,你想砍他们一条手,来,砍我的,我替他们还。”  

大佬B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的胳膊放在了桌子上。  

林耀脸色难看了起来。  

他是挺佩服大佬B的义气,但是这不意味着大佬B能跟他讨价还价。  

“大B,你最好别说混话,不然我会当真的。”  

“你知道我的为人,就是砍你一条手臂,蒋天生也说不出什么来。”  

林耀不是吓大的,在他看来,自己不杀陈浩南二人,只砍他们条手臂,已经是宽宏大量了。  

大佬B还不肯,分明是为难他。  

“不行就是不行,这里是铜锣湾,你敢砍他们的手,信不信我和你翻脸,让你走不出这栋楼?”  

局面有些僵住了,大佬B也有些寸步不让。  

“不信。”  

林耀没有被吓到:“铜锣湾很远吗?距离尖沙咀就隔一条维多利亚湾,坐船半小时就到,惹急了我,就凭你那点人马,我一夜间就能铲平你。”  

话音落,林耀带着的保镖们,也纷纷将手枪指向了大佬B。  

如果他敢下令开战,第一时间就会被打成筛子。  

局面再次陷入沉默。  

大佬B是不敢开战的,他打不过林耀,洪兴也没做好和东星全面战争的准备。  

一旦开打,他将是洪兴的罪人,蒋天生也饶不了他。  

“不管怎么样,人我是不会交给你的,你要是有胆量,就来我铜锣湾抓人好了。”  

没谈拢,大佬B也没有选择开战,同样也没把陈浩南二人交出来。  

“你想清楚,我现在走了,这件事就不好收场了。”  

“现在你把人交给我,我只斩他们一条手臂,下次见面咱们还有话说。”  

“不交,出了这个门,咱们就是敌人。”  

林耀的态度很明确。  

“一根手指,行你就带走。”  

“不行就请便吧,一个胳膊肯定不行。”  

大佬B擦了擦嘴,指了指大门的方向。  

“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林耀不说话,带着人就离开了。  

到外面一看,街上足足有数百名洪兴小弟站在外面,手上都拿着棒球棍和砍刀。  

“都什么年代了,还拿棒球棍吓唬人,买不起短狗吗?”  

林耀环视一周,好似这些小弟是他的人一样,挥手道:“都回去吧,不用你们站岗了。”  

说完,在众人的观望下,林耀坐上车离开了。  

几百名洪兴小弟,眼睁睁看着他们五辆车离开,一个敢轻举妄动的都没有。  

“耀哥,今天的事?”  

车上,刀仔小声请示着林耀。  

林耀抽着雪茄,看着铜锣湾内的店铺,冷声道:“在江湖上发布通缉,谁要是能干掉陈浩南和山鸡,一条命两百万。”  

“另外通知大傻,五天后没人接下花红,就让他准备做事。”  

刀仔点点头表示清楚了。  

随后又道:“大佬B这边?”  

语气微顿,继续道:“要不要给他个教训?”  

“做人不能太霸道,砸他两个场子就行了。”  

林耀说的轻描淡写,因为对他来说,得罪了他,只砸两个场子已经是给面子了。  

三天后。  

上次没有谈拢之后,江湖上就发出了对陈浩南和山鸡的悬赏。  

陈浩南和山鸡也不是傻子,知道现在江湖上有很多人想要他们的命。  

于是躲在铜锣湾内哪也不去,就连和陈浩南关系好的兄弟们,也只知道他们躲在了大佬B安排的藏身地内,具体是哪谁也不清楚。  

就在大家都以为,陈浩南会老老实实躲着,等待风波平息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大佬B失踪了。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最先发现问题的是大佬B的家人,因为大佬B很少会在外面过夜,就算过夜也会打电话回来说一声。  

但是当晚大佬B一个电话都没打,甚至他的大哥大都处于关机状态。  

开出花红的第四日,铜锣湾开始有谣传,说是林耀派人干掉了大佬B,因为他没有交出陈浩南,林耀很不高兴。  

这个谣传很有市场,因为当天前往酒楼的人都知道,林耀走前曾对大佬B说过:咱们走着瞧。  

大佬B是洪兴堂主,一般人可不敢碰他。  

于是林耀成了最大嫌疑人,就连洪兴内部的其他堂主们,也纷纷请示蒋天生该怎么办。  

蒋天生很为难。  

他不认为这件事是林耀做的,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