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又见伏笔】(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片天地的法则。”  

路浔闻言,点了点头。  

《天尘》里的设定便是这样,所以不用去想什么“石头怪”、“扫帚精”啊之类的存在。  

有了灵智的扫帚,那最多只能称之为法宝,不会有人称之为妖。  

他的剑鞘够灵性了吧,但那也只是法宝而已。  

虽然他把它当作剑鞘娘看待,但别人不会。  

而且它始终是不可能化形的。  

强如剑气近,也不可能做到化形。  

仔细一想,像路浔这样反其道而行,明明是个人,往剑的方向修炼,反而貌似有点崩设定啊!  

“我该不会违背了先生口中的天地法则吧?”路浔在心中道。  

但再仔细一想,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本身就不算是这片天地的产物吧…  

“先生,你的意思是,这位无羁山的四代掌门,甚至不可称之为妖?”路浔追问道。  

先生点了点头,道“他是一个木偶,一个刻有笑脸木偶。”  

这个时候,路浔不由的想起先生是这么形容第三代掌门的。  

她叫李欢欢,一个爱笑的女孩。  

(ps我又来推书了,认识了好多年的老朋友了,书名《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下喔。  

最后,明天两更打底。)  

。全本书免费全本网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