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视角(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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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民而服务,  

但人民的意志体现,也就是舆论,对于执行法律而言并没有多大益处。  

舆论建立在现有证据之上,是情绪化的,可以被人为引导,随时有可能发生改变,  

前一天舆论山呼海啸要求释放嫌犯,  

后一天因为新证据的出现,舆论又山呼海啸要求立即处决嫌犯。  

假设调查过程中,能清晰找出所有证据、还原案情原貌,假设公众都能理性思考,深思熟虑,  

那么按人民意志来审判,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有太多因素干扰,根本不可能做到完美还原案情原貌,  

所以舆论直接干涉裁决并不可取,正确的做法,是让舆论推动法律的完善。”  

“哦?”  

李昂心中一动,瞬间发现了蜜蜂话语中的问题,  

指导骡子问道:“就连冥府,也无法还原案情原貌么?我还以为,冥府会有某种道具,能够完美再现魂灵的一生。”  

“你的思维很快。”  

蜜蜂张开了嚼吸式口器,做出了“微笑”的表情,“冥府是有这种道具没错,  

不过这就要涉及另一个问题,即公众意志的范围是否该局限于人类。  

这一点我们稍后再讨论,  

你不放继续讲下去。”  

“好的。”  

骡子同样笑道:“若从为人不齿但实际存在的功利主义角度出发,法律希望所有人都能活下去,  

如条件不允许,则应保证大多数人的性命都能得到保护——四人行为无罪。  

若从务实角度出发,此案中四名探险队员完全可以等到有人饿死再吃尸体,或者先吃自己的身体,如脚趾等不关键部位,  

他们还有力气杀人,也就是说并未陷入到生死两难的绝境,不符合紧急避险法律的要求——四人行为有罪。  

若从道德角度出发,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制定者、法律代行者自己也是人,在该困境下很可能做出与探险队员同样的选择——若自己都做不到,则不能苛求别人做到,四人无罪。  

若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出发,严惩犯罪行为能够威慑潜在的犯罪者,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如有用心险恶者故意制造类似洞穴困境,放任行为有可能会导致更大规模的犯罪——四人行为有罪...”  

“等等!”  

蜜蜂出言打断了骡子的话语,他前倾身子,前所未有地认真问道:“凯文先生,围绕这一案件您可以例举出无数种观点,  

但我更想听,您自己的意见。”  

“我?”  

李昂低头思索,想着如何发言,才能符合凯文律师这一人设。  

良久,他才抬起头来,斟酌说道:“人类永远是有局限的,永远无法超脱自身、所处环境、时代等因素,来看待问题。  

由于这种局限永恒存在,  

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必定无法做到道德、公平、正义的完美平衡,  

只能退而求其次,将一部分责任交付给其他人。  

其外在表现,  

就是一些法律人变得机械呆板,麻木冷漠——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学的多了,就会逐渐失去人性。  

甚至,有些无良无知法律人会骄矜傲慢,自诩高级,脱离群众道德,  

并以脱离群众道德为傲。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能力给出完美的判决。”  

“这就是您在深入分析之后,给出的答案么?”  

蜜蜂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那么,  

如果我们能赋予您,超越人类的视角与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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