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吞魂邪甲术(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显示的文字模糊一瞬,立马变成了常用文字。  

放置栏4:吞魂邪甲术「吞魂邪甲术(0/100):一日三十六练,五年可成。」  

随着放置栏生效,不用思考,便有相关感悟涌入脑海,他对此术的了解也变得全面起来。  

“原来是此术。”  

王煜还记得,当初与徐娇娇狭路相逢时,对方曾施展过一种吞鬼术,使用之后体表就多出一层防御力相当出色的黑甲。  

她果然也修炼了神秘帛书上的东西。  

如今看来,这应该是一门上古时期就存在的秘法,用现在的眼光看来,最多是一种筑基秘术。  

但仔细琢磨之后,王煜又觉得不对。  

“这或许是……一种奇术!”  

他在灵奴时期,就曾简单的了解过修行界的各种术法神通,目前只接触过秘法和术法。  

其中有宝术乃是血脉强悍的妖兽,陨落后留下的宝骨所载,因此也被称为「骨术」亦是修行界一大种类。  

传说中真灵血脉留下的宝骨,所载之术则被称作真灵宝术是超越元婴期的力量,仅存在于传说之中。  

至于奇术算是走了捷径,它们的效果往往十分厉害和具有针对性,普适性不是那么强,并且具有很强的副作用。  

修炼门槛也比较高,低级一些的奇术往往走了旁门左道,急功近利之处,比魔道还要夸张,被世人所唾弃。  

高级一些的奇术,则包含了奇门遁甲、风水奇局、测算天机、逆天改命…等等。  

吞魂邪甲术算是中等偏上的一门奇术,其以万灵阴魂为资粮,吞噬阴灵体,在体表勾勒出一副黑煞甲纹专职防御,抵御神识攻击更有奇效。  

吞噬炼化的阴灵越多越厉害,黑煞甲的防御力也就越强,相对应的,每过一段时间,修炼者都需要承受一次阴灵冲击。  

一旦抗不过去,就会受到阴灵噬魂的恐怖刑罚,撑不过去,轻则魂魄受损,重则当场暴毙。  

非常标准的魔道奇术。  

徐娇娇应该是炼错了,此术首重神识,物质防御次之,她应该练反了,以肉身为侧重,难怪体型庞大的和肉山似的。  

王煜正处于玄骨三山中,这里的“地缚灵”那些阴魂农夫,就是很好的修炼材料,只不过就算没有这些必要条件。  

放置栏也能强行修成。  

就比如现在,每过四十分钟就有一轮反馈,除了看不见的修行经验和领悟,还有一丝丝十分精纯的阴灵之力涌入体内。  

以肚脐为中心,一条条黑色纹路正在逐渐形成,正是黑煞甲纹等其蔓延全身,隐入皮下,便意味着大成!  

无需吞噬外灵便可修成,吞魂邪甲术的反噬缘由正是这些外来阴灵,他都没吞,又哪里来的反噬呢?  

这般状况令他大喜,这是一门可以长久摆放的奇术,哪怕修持圆满,依旧可以源源不断升级黑煞甲的防御力。  

这补上了王煜又一短板,防御方面他只有一门中品法术·冰盾术,之前用用还行,现在已经跟不上斗法强度了。  

体会到此术玄妙,王煜也就没有再换。  

毕竟玄阴手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且已经入门,不用阴髓液也有经验可以慢慢来,不急于一时。  

这般,王煜对于地宫那尊魔文石碑更加好奇了,眼下还是以修行为重。  

可若是拉上司徒鸿他们再下去一趟,其实也不错,石碑记载的内容或许比太阴幽瞳更珍贵也说不定。  

一时间心痒如猫抓,良久才平复下来。  

一旬后,王煜服下第四颗极品寒血丹。  

外门生涯第6年1月,还有两年,玄骨山的巡守任务便到期了。  

这日,好奇心作祟,忍耐不住的王煜再次出门寻找司徒鸿,准备商量二入地宫探索的事。  

然而,危险往往在人最为放松的时候袭来,本以为玄骨山这一行,已然棺盖定论,只等返程。  

一位意料之外的人突兀来袭。  

“王煜!!!”  

声如震雷,在玄骨三山传荡开。  

骇人的气息直冲云霄,王煜一时间浑身僵硬,根据感应到的气息立马明白来者是谁。  

徐娇娇她爹,徐执事,一位筑基三层的一代修士!  

“怎会如此——”  

按理来说,就算徐执事被执法堂释放,他也不会第一时间来寻他的麻烦,毕竟此事只有谷正顺和苏青山知晓。  

前者还躲在阵法中,二人一同来到玄骨山时正在合作的蜜月期,没有告密的理由。  

后者已经被他手刃,死无全尸,理应没有缺漏。  

显然,王煜并不知晓苏青山将徐府扫荡干净后,为了避免麻烦,将他的情报以信封的方式留在宅子内。  

突然来这么一出,他相当被动。  

幸好,如今玄骨三山无人,被二阶初期狰骨狮占据后,四人也都退到边缘地带,只伐了几人份的骨木,连玄精花都放弃了。  

徐执事来的突然,王煜施展夜隐咒悄然退走。  

另一边。  

最先有反应的便是骨狮王,仿佛遭到挑衅般,仰天嘶吼一声,周身森白灵力氤氲,径直冲了出去。  

徐执事显然也没料到玄骨山的情形。  

见有筑基妖兽来袭,唾骂一句,右手出现一尊赤红丹炉,真元催发下滴溜溜旋转起来,炉口的盖子张开。  

一道炽焰火舌勇猛蹿出,极高的温度将空气都烧的扭曲。  

骨狮王低吼间,身体表面覆盖的骨甲迅速增生,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