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八章 尸歌与酒(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龙川江下游缓流段。  

一具具尸体被像大鱼般打捞到岸上。  

而后被装载入推车。  

被一车车送走。  

推车终点是一顶顶大帐篷。  

大帐篷内铺满了木板,每块木板间竟是严丝合缝,没给下边的泥土草皮留下一丝透气孔隙。  

木板之上都是死尸。  

只是相比起被平铺得一丝不苟的木板,死尸被摆放的散乱许多,乃至还有不少尸体是堆叠在一起的。  

这样一顶帐篷大约能装下一百具死尸。  

每一批被新运来的死尸均是湿哒哒的,未经过任何处理就被很随意的丢入帐篷中,而后撒上大量生石灰、草灰以及一些调配过的粉末。  

如此一来,这些尸堆不但能保持着较为干燥的状态,原本泡水浮肿的部位也看来正常许多,还延缓了尸斑的出现,更没有半点臭味散发出来。  

相信如果不是被胡乱堆积在一起,而是有序地平铺成一排,想必不知情的人只会认为这些人并未死去,只是睡着了。  

这些都是奚夏和雪清欢进入到帐篷后观察到的细节。  

而两位并不擅长潜伏者之所以能如此顺利摸索进这些帐篷中完成细致查探还未打草惊蛇,只能说此处的看护十分松懈。  

要不是两人都不以轻功见长,他们真会一把火将这些帐篷里的尸堆都点燃再扬长而去。  

因为他们相信这些堆积着帐篷的尸体绝不止他们所寻见的这些,还会有更多。  

他们已确认了死人的去向。  

毒竺人把这些死尸收集起来,既不埋葬,也不火化,究竟意欲何为?  

二人心里已有些猜测。  

“生者必定死去,死者必定再生。  

“对这不可避免的事,我们无需忧伤。  

“我、你和他,过去无时不在。  

“我们大家死去后,仍将无时不在。  

“我们与天地同在,冷热苦乐,来去无常。  

“婆罗多的子孙啊!但愿你能忍受它们。  

“没有不存在的存在,也没有存在的不存在。  

“我们要知道,这遍及一切的东西不可毁灭。  

“不可毁灭的东西,任何人都不能毁灭。  

“身体有限,灵魂无限,婆罗多的子孙啊!  

“灵魂永恒,不可毁灭,我们可以去战斗!  

“我们可以每天都换上新衣裳。  

“我们可以每天都吃上不同的食物。  

“我们可以每天都住在风刮不进雨泼不进的屋子里。  

“我们可以每天都行走在微风和阳光下。  

“但我们需要去战斗!”  

“我们是自己的归宿、支持者和主人。  

“我们的身体是基地和安息地。  

“我们是永恒不灭的种子。  

“我们能发出光热,能去下雨,能去摄取,能去释放。  

“我们既是不朽,又是死亡,既存在,又不存在。  

“因此,我们可以去战斗。  

“胜利必将属于不灭的我们!  

“那片大地必将属于不灭的我们!”  

有人于无声处渡秋风。  

有人于喧闹处落惊雷。  

而在相隔千万里之外的毒竺孟伽府,有人带着成千上万人站在阳光普照的广场上用梵文唱诵着充满希望的诗篇。  

那个站在高台上、在阳光打照下似发散出光晕的人是个异族人。  

而在广场上站得密密麻麻的人皆是本地土著。  

高台上的那个人黑发及腰,细眉张扬,嘴宽唇薄,双眼单拎出来不输成熟内敛的女子媚态暗藏,结合着整张脸看来却是炯炯有神、极具魄力。  

这副面庞加之一左一右两缕银发恰于额前处交汇,不论是何穿着,总让人觉着邪异尊贵,却瞧不出其真实年纪已近花甲之龄。  

传说此人即为广博仙人毗耶娑转世。  

在高台之下的那些土著们眼中,那人与他们自小从长辈那听来的广博仙人长相没有分毫关系。  

而且总穿着过分厚实的衣裳,总背着比其人还要高、比羊毛毯还要厚的黑灰色裹布。  

实在无法教人将之与广博仙人产生任何联想。  

然而,那人用杨枝挥洒出来的露水轻易就能治愈人们的天花、疟疾、伤寒、麻风等绝症,立马让人生龙活虎。  

除了没法让缺胳膊断腿的伤残状况断肢重生,其余伤情只需赐予一碗清水不日内便能痊愈看不出疤痕。  

即便垂死,乃至身死,只要他摊开那黑灰色裹布,一翻一裹一卷,再重新摊开。  

垂死之人,乃至身死之人,立马便能站起身来活蹦乱跳,行动力更胜从前!  

只是,能让对方动用“仙眷”之人,即便活过来了,也不能继续凡人的生活。  

因为他们第二次生命是仙人赐予的,是彻头彻尾的仙人眷者,需为仙人服务。  

不过好像每个人都知道这位毗耶娑从不贪欲享乐,哪怕让那些垂死之人或死人成为仙眷者,他也不会命令他们来服侍自己,而是为毒竺而战。  

有这样的仙人领路,哪怕仙人是诞生于中州的,却不妨碍他们为其马首是瞻。  

他们毒竺此次绝不退缩,誓死要把中州捅出个大窟窿!  

至少要攻占下那天府盆地,让毒竺人民能够在那过上资源富足、没有长久恶劣气候的安乐生活!  

他们跟随着高台上的毗耶娑完成歌颂,以清水代酒喝下了充满希望的未来。  

葡萄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  

葡萄酒也好,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