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诗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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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怂?  

怎么可能?  

梁晨狠狠剜了易虎一眼,朝着边飒一拱手。  

“那就有劳小姐辛苦一回,为小子代笔!”  

话音刚落,人群中嘘声一片,尽是喝倒彩之人。  

读书人,谁不想留下一纸半文墨玉墨宝?若腹内有好诗,恨不得手写千百篇随处张贴抛洒。这代笔,算什么意思?哄女人开心?还是对自己的诗没有什么信心?  

不管是哪个,这诗都没什么看头了。  

围观群众满面失望,还以为是个诗才,到头来却是个只会哄女人开心的货色。  

这边家小姐行事从不藏着掖着,只要是消息稍微灵通些的,谁不知道这是当今首宰的孙女?那些跟班哪个不是想讨得美人欢心,奢求能抱得美人归,从此平步青云?  

看这样子,这小子也是同样的货色,手段微微高明了些,但也高明不到哪去。  

边飒也微微蹙眉看向梁晨,这可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梁晨面不改色,依旧带着微微笑意拱手看着边飒。  

罢了,信他吧!  

边飒摇摇头,从桌上拿起了笔。  

“他说什么?”  

“刚刚念的什么?”  

本来慢慢散去的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如闻着肉味的苍蝇,一下子又围了上来。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  

边飒眼中含光,握着那杆狼毫笔,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  

人群中再次炸开了锅。  

就这几个字,一个“对”字,便已经写出登临纵目、遥望天涯的境界。让人只觉素秋清爽,倒是应景。  

绝了!  

人群中再无半点声音。  

梁晨成了当之无愧的中心点,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惊扰了思绪。  

“…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  

一曲词毕,再无半点争议。  

这不是天人是什么?除了天上来人,谁写出的这般绝妙好词?  

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就这一阙,此人此词必将流芳千古。  

“这词,顶我一生万千字啊!”一白发白须痛心疾首,痛哭流涕,眼里却满是狂热。  

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句话同样是在场读书人想说的。  

“公子?此词可有名?”边飒语气轻柔,称呼已经变作了公子,叫那些跟班又一阵眼红。但没得法子,谁不知道这边家小姐虽出自将门,却是不喜武偏好文?犹喜那上古诗词,谁叫自己那两句酸诗讨不了美人欢喜呢?  

梁晨微微思索,笑道:“无名!”  

边飒袖袍一挥,又留了几个字“对潇潇暮雨洒江天”。  

“这头一句作为词名,就再合适不过了。”  

梁晨笑着看向边飒,从桌上拿起另外一支笔,直接在纸上又加了一句。  

“九月十四,见边飒小姐有感,徒生思乡之情,特做此篇。”  

边飒一愣,捂着嘴咯咯笑了起来:“难怪公子要小女子执笔,这字可配不上这词啊!小女子在这谢过公子留名!”  

说完,款款向梁晨施了一礼。  

这一次,在场众人皆是看红了眼。  

一部分是因为边家小姐居然自称小女子,还向这王八蛋行礼。  

一部分是因为这诗才居然在词上留下了边飒的名字,这可是他唯一留下的几个字啊!这一句话必将跟着这整首词流传千古,边家这小姐也算是史书留名了。  

自此以后,不管这边家大小姐日后有没有作为,就凭这词,史书上定有她一席之地。  

这怎么不让在场读书人为之羡慕嫉妒恨?  

史书留名,无数才子佳人究其一生要的不就是这个吗?  

此事早就把那常年不见人的掌柜的给惊动了,只见一个脑满肠肥,身着华贵的胖子费劲地挤开人群,走到边飒和梁晨身边,小心翼翼地问道:“见过公子,见过边小姐。小人是这天上人间的掌柜,不知道这词可否让小店抄录一份,装裱后悬挂在这大堂之中,也方便后来人瞻仰。”  

“自然可以!”梁晨大袖一挥,慷慨道。  

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诗,随便用!老子大方的很!  

柳三变老大人,您应该也希望您的词在另一个世界大放光彩吧!  

这些您不稀罕的俗名,小子就托累替您担下了。  

梁晨看着众人目瞪口呆的神情,心里满是不屑。  

土包子,这一首词就把你们惊成这样了?不行啊!老子还有半肚子诗半肚子词呢!  

掌柜的接过边飒手中墨尚未干的纸张,抖着肚子一路小跑到柜台边,迅速抄录下来。  

又是那副羡慕的神情,今天这值得羡慕的事可太多了。有了这一出,这天上人间的生意肯定又会红火几分,就冲着这一阕词,就不知道能引来多少读书人多少老学究。  

“谢过公子,谢过边小姐。不知道公子叫什么?小店也好署名啊!”那胖子掌柜又费劲地挤了进来,一脸肥肉挤做一团,在梁晨眼中就像一头冲着自己傻笑的老母猪,说不出的肥腻。  

边飒接过手稿,小心翼翼叠了起来,塞进胸前。  

“陈思!”梁晨淡然道,一副世外高人的做派,区区小名不足挂齿。  

是不挂齿了,陈思这名以后就得挂墙上了,必定成为万千读书人的偶像!  

易虎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一手覆上梁晨的肩膀,咬牙切齿道:“你小子,有这一手不早说?这一路上,你随随便便写上三五首,咱俩不知道能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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