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说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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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条第1项——“对于急迫的不正侵害,为了防卫自己或者他人的权利而实施不得已的行为,不受处罚。”以及第2项——“对于超过防卫程度的行为,根据情状,可以减轻或免除其刑。”所体现的法律精神,桝居樱子将会被免于处罚。

但是她藏匿尸体的行为却触犯了刑法中的意图毁坏证据罪,此罪的最高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20万円以下罚款。所以如果这样算来,桝居樱子最坏的下场也只不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已。

“桝居樱子无论如何也想要见见你,亲自对你说一声谢谢!”内海龙一在电话中对林修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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