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大神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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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流心领神会,知道钱大超说唐芝娘们儿是帮他出气呢,心情十分愉悦。  

“那我就来一首惊艳的歌,给唐总洗洗耳朵。…我想想我唱什么啊。”  

“你不用非得唱原创,唱市面上那些流行的竞赛金曲就行。”钱大超提建议:“比如老歌王吕喆的地久天长,就特别适合你的嗓子。”  

“我还是唱我自己写的歌吧,别人的歌我唱不好。”  

江东流这是实话实说,但在唐芝听来,这又像是戏精在作秀了,好像他非得秀自己的原创作品似的。  

唐芝板脸端坐,心中冷哼:倒要看看你自己的原创作品有几斤几两。  

江东流在意念中打开贷歌系统,让系统帮他推荐惊艳的作品。  

系统接收到江东流的指令后,即刻从歌曲库中给他刷出了推荐曲目:  

When a Man Loves a Won  

江东流心头一荡:“我这嗓子能唱When a Man Loves a Won?这可是秒天秒地的大神曲啊!”  

这首When a Man Loves a Won是平行世界已逝的黑人歌手珀西-斯莱奇(Percy Sledge)在1966年首唱的一首经典情歌。  

后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被美国巨星迈克尔-波顿(Michael Bolton)翻唱,红遍了全世界。  

在国内的好声音节目上,金润吉曾凭这首歌创造了盲选阶段导师最快转身记录,可见这首歌的惊艳魅力。  

牛掰的嗓子唱这首歌,只第一句就能秒杀掉所有人的耳朵。  

系统给江东流推荐这首歌,这是要放大招的节奏。  

江东流压住心头的亢奋,问钱大超:“我唱首英文歌行吗?”  

“你还写过英文歌?”  

“我可是要当时代歌王的男人,怎么能没写过英文歌。”  

江东流故意装了个逼,是要帮钱大超坚定和明确他们的奋斗目标。  

从现在开始,他就要给这条左膀右臂洗脑,让他坚信他们未来能称霸世界歌坛。  

钱大超却是无语了,虽然知道江东流实力彪悍,但想当时代歌王…这也太离谱了吧!  

他都不好意思去吹江东流了,只剩下嘿嘿傻笑了。  

唐芝也懒得去取笑江东流了,江东流喊出的口号太像大忽悠了。  

她点着手腕上的手表催说:“拜托你快点吧,‘时代歌王’,你先把我的耳朵征服了,再去征服世界,行吗?”  

“满足你。”  

江东流朝唐芝比了个OK的手势。  

抱起吉他,走向舞台的过程中,由神念中贷出了这首秒天秒地的大神曲。  

When a Man Loves a Won激活成功。  

贷歌数量:2  

待售物品维纳斯的右臂加载中…  

待售价格:30万华夏元。  

售卖时限:48小时。  

物品加载完成后,售卖倒计时自动启动。  

看到新的待售物品,江东流狂吃了一惊:“居然是维纳斯的一只断臂!”  

“卧卧卧…卧德天!”  

“这要是真的,价值就翻天了!”  

“三十万绝对不贵啊!加两个零都不贵!”  

可再一想才刚下肚的达芬奇画过的鸡蛋。  

江东流就觉得贷歌系统不会这么善良。  

这里面指不定藏着什么幺蛾子呢。  

没准时空局给他弄来一条真人的胳膊,说是一个叫维纳斯的人的胳膊,那就太恐怖了。  

还是别抱太高的期望了。  

30万的贷款却是一笔实打实的大数。  

只有两天时间,要凑够30万,看来必须得搞定唐芝了。  

钱大超已经被搞定,现在只要搞定唐芝,他肯定能拿到一笔不俗的签约费。  

江东流收摄心神,脑海中即刻浮现出了When a Man Loves a Won的旋律。  

这首歌讲的是一个男人陷入爱情后,他的脑子里就再也装不下别的一切了。  

他会用自己的全部去交换他的心爱之人。  

即使她是一个坏女人。  

他也熟视无睹。  

如果他最好的朋友贬低她。  

他就会弃朋友而去。  

他愿意为对方花掉所有的钱。  

也愿意放弃安逸的生活。  

即便风餐露宿,他也无怨无悔。  

他会献出一切,只为抓住这份珍贵的感情。  

他渴望他爱的人能对他好一点。  

因为他一旦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女人。  

她就拥有了让他痛不欲生的能力。  

即使把他当做傻瓜玩弄于股掌。  

他也愿意永远蒙在鼓里。  

江东流之前理解不了这种就算被伤害了还要去深爱对方的弱男心态。  

但融会贯通了这首歌的情感真谛后,他有点明白“恋爱中的人是傻瓜”是什么意思了。  

不才,活了27年了,他还没谈过哪怕一场认真正经的恋爱呢。  

只是在学生阶段和同班的女生青涩单纯的打情骂俏过。  

但那最多是喜欢,绝不是爱。  

他不知道刻骨铭心的深爱一个人是种什么滋味。  

只从文艺作品中窥得过一点端倪。  

现在融汇了这首歌单方面被虐的深情,他有点懂“爱”了。  

这滋味…  

不太好受啊!  

却能让人产生极其强烈的情感爆发。  

这种情绪太适合唱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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