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嘴臭的不行(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家?”听到这个字,团团眼中仿若有了光。  

孟妃湘蹲在团团面前,给她整理了一下衣裙,重新戴好帽子:“回去之后,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把帽子摘下来,懂吗?”  

这已经是她第六次叮嘱了。  

之所以如此往复的叮嘱,当然是怕出事,危害到梁晓的利益。  

团团扯了扯自己头上的帽子:“嗯嗯,湘姐姐,我知道啦。”  

“好,宗主,咱们现在就出发吗?”孟妃湘站起身来,看向旁边的梁晓。  

梁晓看了一眼屋子内,他们修士也没有什么杂物携带的。  

“嗯,走吧。”梁晓点了点头,将团团抱起来。  

跟客栈老板结了账,梁晓朝着寻皇城城门赶去。  

每个城池,都挺排外的,不是城池的本地人,是不允许在城池上空飞行的。  

当然了,强行飞也不是不可以,别被抓到就行了。  

不过梁晓懒得去惹这麻烦。  

两个修士正坐在酒馆饮酒,徒然一个修士不经意的朝着外面瞧了一眼。  

恰好瞧到抱着团团的梁晓。  

他愣了一下,随即敲了敲桌子:“喂,师兄,你看那人怀里抱着的小女孩,是不是半个月前,我们看到的那个,化形都未完全,被人殴打的小妖?”  

另一个修士闻言抬起眼皮瞧了一眼,随即点了点头:“哎?好像真的是,这是化形完全了?这么快的吗?”  

“莫不是这小妖天资惊人?不然以它当时那个未化形完全的状态,不可能半个月就化形完善。”那修士沉思了一下,出声询问道。  

“哦?怎么?师弟有什么想法?”另一个修士端起酒杯饮了一口,眼中流露出一丝阴翳。  

“嘿嘿,截胡我最喜欢了,天资惊人的妖物,带回去当‘看门狗’,师父肯定会大大嘉奖我们的。”这修士似笑非笑的瞧了自己的师兄一眼。  

另一个修士放下酒杯,站起身来:“那就走,看那人竟然怀抱妖物,必然不是什么大宗门的修士,大宗门修士一般都很自视甚高,断不可能做出这等行为。”  

“外加大白天佩戴面具,见不得人,指不定还是魔道中人。魔道小宗门之人,处之而后快啊,哈哈。”  

“师兄所言极是,我等正道之人,就该斩妖除魔。”那名修士阴险的笑着,一同站起身来。  

......  

一路来到城门之外,找了出僻静的地方,梁晓招出那把金色长枪法器,接着引动紫府血枪胚胎,和长枪法器引起共鸣。  

下一刻,长枪法器迅速变大,直接托着他凌空飞起。  

“宗主,你这法器没买亏,还有御空飞行的能力呢?”孟妃湘驱使着御风诀,飞在梁晓身边,赞叹了一声。  

梁晓闻言也没回答。  

这金色长枪法器当然没有什么御空飞行的能力,他现在这招是所修行功法中的法术,类似于剑修的御剑飞行。  

等到他达到元神境之后,甚至可以直接以元神引动紫府血枪胚胎显化,压根就不需要这把金色长枪作为载具了,那时候才是真正的御枪飞行。  

梁晓刚开始还有些不太适应,毕竟这和御风飞行完全不同,所以速度不敢放快。  

孟妃湘倒也不着急,故意放缓速度和梁晓齐头并进。  

两人远离寻皇城之后,飞行了一段距离,孟妃湘突然眉头一皱,瞧向后方:“有人追来了?”  

梁晓闻言转头看去,只见视线尽头,有两个黑点正在急速靠近。  

“难道是千乘门的杂碎,在寻皇城发现我们了,所以现在前来追击?”孟妃湘猜测道。  

“嗯,有可能,如果是白自在那个混账的话,应该会带着一群人。”梁晓认同的点了点头。  

终于,那两个人靠近了过来,随后堵住了去路。  

孟妃湘不禁挑了挑眉:“两个通明境的小弱鸡,这是跑来干嘛?”  

孟妃湘是离合境三转,达到离合境之后,可以元神出窍,衍生神念,在一定范围内,感知他人真元波动来确认实力,这是寻常事。  

当然了,如果对方是离合境之上的百劫境修士,是可以刻意隐藏真元波动的,那么离合境的修士必然感知不到。  

不过通明境可无法感知他人真元波动。  

因此这两个修士,截胡全靠蒙,行动全靠冲。  

压根不清楚梁晓和孟妃湘的真正实力。  

“喂,见不得人的家伙,把那个小妖乖乖交出来,我们可以考虑放过你们一马。”其中穿着青袍的修士大叫道。  

“师兄,何必和他们多啰嗦,直接拿下他们,男的砍死,女的探索,再把那小妖带回去当看门狗,完美。”另一个穿着黑袍的修士则是有些不耐烦的叫道。  

“你们....是哪个门派的?”梁晓眯了眯眼睛,伸出手摸了下自己脸上忘了摘下来的面具。  

“虎啸门内门弟子是也!怕了吗?”那个黑袍修士大叫道。  

旁边的青袍修士则是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发现自己这个师弟兴许是今天酒喝多了,有点上头,脑子短路了怕是。  

人家特么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  

问候你老母,你也送上去?  

他们喝的不是普通酒,普通酒想让修士喝醉可不容易。  

他们喝的是一种知名灵酒,俗称‘百劫倒’,价格昂贵。  

酒名的意思也很简单,就是百劫境的修士,喝多了都会不省人事。  

“虎啸门。”梁晓轻轻念叨了一句,随后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