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谁掏枪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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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缓缓地开口道:“也就是说,银发的家伙没死是吧!”  

陈冬很是直接地判断道:“我觉得他就是内鬼。”  

李老三迟疑着诧异道:“但他朝我开枪了,那种距离,子弹就擦着我的鼻梁过去了。”  

陈冬眼神直视着海面一浪又一浪的小浪潮。  

“他是玩狙高手!”  

“从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出手的次数有限,但四次有三次都是狙击枪。”  

他的声音很小,却带着一种自信。  

脑海里哈回忆处一幕幕画面,就像是电影在倒带。  

有一些小细节,甚至就是那一两秒的微妙时间节点,就能推断出很多东西出来。  

他手里摸出了那个红色激光笔,然后在手里把玩着,像是转笔那般在指尖来回旋转。  

这才开口分析道:“首先当时的情形,是我们两个人干掉了俄罗斯白人刑警汤米,过程一共开了三枪。”  

“是在屋子里的,外面无法判断里面的情况。”  

“也就是说,无论是银发男子还是黑人杰克,都不知道汤米已经死了。”  

“这个时候那条短信过来了,告诉他们有内鬼。”  

“随后两三秒钟的时间,黑人杰克就死在了对方的枪下,而且一枪毙命,过程衔接非常紧,足以证明收到短信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已经汇合。”  

陈冬眯着眼睛望着众人,然后抛出了一个问题,  

“你们觉得,收到短信的时候,谁掏枪快?”  

方文涛兴致勃勃地推着眼镜框,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道:“这还用说,内鬼的枪更快。”  

“他会毫不犹豫地开枪射杀身边的家伙。”  

“一共三个人,如果只有一个内鬼,那么每个人都有两个怀疑对象。”  

“他们除了要怀疑眼前的人之外,还得怀疑在屋子里的同僚,自然不敢乱开枪,万一屋子里的家伙才是内鬼呢!”  

“只有内鬼才能在那一瞬做出判断,并且马上杀人灭口,他不需要怀疑谁,因为他就是内鬼。”  

方文涛耸了耸肩道:“当然,要是这两个都是内鬼,并且不属于同一方,这个结论就不成立了。”  

话刚落,就在众人在思索哪种可能性更高的时候。  

突然间桌面上的那台手机震动了起来。  

嗡嗡嗡——  

嗡嗡嗡——  

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那一刻,猛然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因为那台手机赫然就是俄罗斯白人刑警汤米的手机,众人忍不住咽了一口水,目光死死地朝着手机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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